第二十四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政策,形成了“奖、勤、助、贷、补、减、免”七位一体的学生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每年不少于120万元经费用于校内各类奖助学金,覆盖面达到40%以上。同时,学校吸引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多项社会奖助学金,每年奖励金额近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