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音乐学专业各招考方向(除音乐教育师范音乐特长、音乐教育师范钢琴特长招考方向)每学年8000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招考方向每学年8000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招考方向每学年10000元。音乐学(音乐教育师范声乐特长、音乐教育师范钢琴特长招考方向)按北京市师范生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根据学校规定和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北京生源原则上走读。
第二十二条 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批复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