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新闻评论(笔试) 50分
(2)故事创编(笔试) 50分
五、录取办法
(一)学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的各专业,舞蹈表演、表演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后,首先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30%;其次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7.5),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的方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70%。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7.5),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使用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的各专业则按照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体育舞蹈方向考生原则上按男女比例1:1录取。
(五)对于校考合格生源不足4人的省份,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招生计划,考生可以填报,视该专业全国录取情况,择优录取。
六、特别声明
我校是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共建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份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的相关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在校外开设“预科班”、“培训基地”,也从未招收任何形式的“跟班附读生”。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以我校名义所进行的各种招生诈骗及违法活动。
请报考我校的考生直接打电话咨询或通过学校网站查询招生信息。
七、其他说明
第一,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份对2015年艺术类招生政策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武汉体育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 邮编:430079
学校网址: http://www.whsu.edu.cn
联系方式:武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027)87190168或87190222
艺术学院(舞蹈表演、舞蹈学、表演) (027)87192005
新闻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027)8719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