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此期间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要求请考生按照所在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地点为铁西区招考办,俄语、日语考生除外),非应届毕业生须选择户口(家庭)或工作所在地的市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沈阳市和大连市地区应试外语科目为“202俄语”和“203日语”的考生,只能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和大连市甘井子区招生办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两市其他报考点不接受这两个科目的考生报考。其他地区考生无此项限制。
在往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并被处以停考处罚的考生,不得参加2014年度的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2)所有考生均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市)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