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的要求,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组,于2010年12月26日对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和项目预算在乌鲁木齐进行了论证。
论证会专家组由来自全国各地的12名高职教育资深专家、行业企业代表组成,中国高教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委员会会长、教育部高教司原司长朱传礼任组长。朱传礼组长和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周拥军处长分别主持论证会。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张建仁、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茹克娅•乃斯尔丁等领导参加了论证会。
论证会上,葛亮院长代表学院向各位专家和领导汇报了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建设方案,他从建设背景与建设基础、建设目标与建设思路、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措施、预期效益等七个方面向专家进行了陈述。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杨清香从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保障措施等方面,向专家汇报了重点建设专业——“食品加工技术”的建设方案。
专家组成员在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的建设方案,就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目标、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课程体系改革和建设、重点专业建设、校企合作、资金落实和使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充分论证。专家组认为,学院的建设方案及项目预算符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设方案规范合理,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可监测操作;方案建设经费配置合理,管理措施切实可行,预期目标和验收点清晰;在职教集团建设、创新办学机制方面已经取得较好进展。专家组建议,学院应进一步设计好“政、行、企、校”四方联动合作平台,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实现更大的突破。
最后,经专家组合议,一致同意通过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和项目预算,同时对进一步完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内容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院长葛亮表示学院将按照专家组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
据了解,2010年11月30日,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第一批立项建设单位,进入这一行列,标志着学院的发展步入一个新的历史性的阶段。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将以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为契机,在建设中,坚持“立足二产,服务自治区新型工业化”的办学定位,按照“校企联姻,实境训教”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的文件精神,加大改革力度,走特色发展之路,更好地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