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学费标准:4800元/生/年—42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设有共产党员爱心基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年。孤儿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处理办法:
(1)理科考生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文科考生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高职升本和中职升本考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学生处联系电话:024-31207666、024-31207248
学生处传真:024-31207014
学校网址:http://www.lnutcm.edu.cn
学校法定代表人:杨关林